集士港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综合电力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3日
一、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集士港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综合电力工程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查看公告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NBHSWQT208(NBITC-******7)
2、项目名称:集士港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综合电力工程设备采购
3、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交货期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一 | 环网柜等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 在招标人发出书面要求供货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具体时间配合招标人进度 | 人民币553.965万元 |
二 | 电能计量箱 | 人民币80.6971万元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一:环网柜等
3.1投标人为具有所投环网柜的制造商或具备供货能力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环网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具有所投环网柜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环网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标段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电能计量箱
3.1投标人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身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所投电能计量箱的3C认证报告(或由“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标段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6点00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黄工(******)。(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3日14点00******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9月3日14点00******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五)(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一:50000.00元、标段二:8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形式:
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③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保证金咨询联系人闻老师:0574-******。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有限公司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199号139幢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57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联系人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陈裕栋、姜春辉、金明凤、张俊娟、胡弸哲、王杰
电 话:0574-******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