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
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DN1200及以上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且长度不小于2公里,且顶管长度不小于500米(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中无法证明管径及长度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或批复文件或清单或图纸等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三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承诺2022年8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涉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标“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以作证据存档备查)。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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