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
(******学院松山湖校区东北角。地块北临研发南一路,东临新城大道,用地西侧、南侧为规划校园道路
(******学院
(4)招标人:******管理局
(******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车库、人防等,为5个单体建筑及相应配套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02696.19平方米,地下面积约9695.74平方米。其中5个单体建筑包括:1号智造大厦建筑面积约55332.58平方米,******学院建筑面积约4959.28平方米,层数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约为24.27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1.1米;3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9366.41平方米,层数为地上9层,建筑高度为38.10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1.85米;4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13903.43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3层,建筑高度为52.50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2.35米;5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19134.49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6层,建筑高度为63.50米,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4.27米。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9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11月3日。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2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9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02 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基坑与边坡工程、土方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绿化园建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开标:
(1)2025年8月1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17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15家,不符合的共2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5家,未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2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时间截止,未收到投标人提出异议。
(5)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6)本次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5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招标人将所有通过交易中心辅助审查且已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8)投标会到场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时至2025年8月14日18: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5)。
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委员会组成情况"。
******管理局(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局(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本项目设立9人******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6名专家于2025年8月13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负责人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委员会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有限公司,商务部分评审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1项否决其投标。
无。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最终综合得分汇总及排名如下: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3.99 | 有效 | 20 | 有效 | 49.97 | 93.96 |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7.59 | 有效 | 20 | 有效 | 49.93 | 97.52 | 1 |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03 | 有效 | 19 | 有效 | 49.87 | 92.90 | ||
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21 | 有效 | 20 | 有效 | 49.93 | 94.14 | ||
5 | 投标单位5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3.93 | 有效 | 16.5 | 有效 | 49.93 | 90.36 | ||
6 | 投标单位6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16 | 有效 | 20 | 有效 | 49.82 | 93.98 | ||
7 | 投标单位7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5 | 有效 | 20 | 有效 | 49.98 | 94.48 | ||
8 | 投标单位8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75 | 有效 | 20 | 有效 | 49.88 | 94.63 | ||
9 | 投标单位9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13 | 有效 | 19 | 有效 | 49.94 | 93.07 | ||
10 | 投标单位10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6.57 | 有效 | 20 | 有效 | 49.95 | 96.52 | ||
11 | 投标单位11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12 | 有效 | 20 | 有效 | 49.72 | 93.84 | ||
12 | 投标单位12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2.94 | 无效 | / | / | / | / | ||
13 | 投标单位13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7.18 | 有效 | 20 | 有效 | 49.61 | 96.79 | 3 | |
14 | 投标单位14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4.18 | 有效 | 19 | 有效 | 49.82 | 93.00 | ||
15 | 投标单位15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效 | 27.18 | 有效 | 20 | 有效 | 49.74 | 96.92 | 2 |
以上结果依据评标报告附表得出。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一致推荐进入定标环节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 有本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措施。 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有相关具体措施。 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岗位人员负责岗位资料的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析内容,并有相关管理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分析内容,并有相关管理措施。 有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风险分析内容,并制定应对措施。 有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落实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1) | 评审内容: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里程碑的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 | 3分 | |
施工组织方案(2) | 评审内容:有模板方案、爬架方案、铝合金模板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 | 评审内容: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4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2分 | ||
9 | BIM 技术应用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阶段 BIM 技术应用及展示方案有针对性,主体建筑、结构、机电模型、施工场地布置方案模型展示的完整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3分 | |
10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1分 | |
11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3 分。 |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2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2分 | 施工资质: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 分;②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 1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6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3 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5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③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0.75 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分 6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 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7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每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3.5 分,最高得 7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 1 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金额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但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负责人:(3 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0.5 分;本分项最高得 0.5 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2)2020 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得 0.5 分。本分项最高得 0.5 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情况,否则不得分;③业绩计算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④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获得的奖项: ①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2 分; ②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1 分; ③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0.5分。本分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②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③项目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情况。 |
技术负责人:(1 分) (1)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1 分; (2)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0.5 分。 (3)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 0.25 分,本小项最高得 0.25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1 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②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③项目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情况,否则还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情况。 | |||
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班子成员:(1分)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班子成员中,有 3 个或以上的成员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1 分。注:须提供职称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丨Gn-T丨×100×H÷T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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