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507.45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00 元******消防工程及场景模型工程等 ,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市规划馆(肃宁县人民公园东南角)。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0 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 180 个日历天。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响应政府采购政策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总监理工程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2 00:00至2025-04-27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2本项目为“双盲”、“异地”、“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段志炜,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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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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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3号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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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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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霁光 | 联系人: | 段志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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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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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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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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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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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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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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