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仑区巡特警大队(辅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供货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北仑区巡特警大队(辅警)警用装备采购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28.5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 至2025年4月18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杨运运、梅洛
电u3000u3000话:0574-881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