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2标段、4标段、8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2标段、4标段、8标段(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字【2019】135号、宁发改投资【2020】2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4884.08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明县各乡镇 建设规模: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在那堪镇给水厂内新建一套3000m3/d 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岸边式取水泵房1座(取水口及泵房按6000m3/d规模设计)、原水输送管线 1.05km、清水输送管线 5.947km,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并同时改造原有净水工艺,改造完成后达到总供水规模6000m3/d的目标。 2、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楠乡水厂、桐棉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那楠乡给水厂内新建一套 1500m3 /d 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原水输送管线 6617m、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2)桐棉镇给水厂内新建一套1500m3/d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原水取水口和DN150输******中学附近急水源旁新建取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和DN150原水输水管,长577m。 3、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4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寨安乡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新建供水主干管接入寨安乡: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5416m,管径De1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28座,一体化加压泵站1座(总流量Q=140m3/h,水泵1用1备,扬程H=20m)(2)浦邱村—板祝村新建供水主管: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2714m,管径De110~De200,各类阀门井共22座。 4、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8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海渊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3956m,其中主管管径DN400~DN500,各支管管径De1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32座。 本项目概算价:4884.0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5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001004,标段(包)名称: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海渊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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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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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8081/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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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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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cz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9.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 | |||||||||||||||||||||||||||||||||
10.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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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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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9 月 20 日 |
附件:[E************001004]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海渊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GXZ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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